人员数量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进行求得。Σ(每完成一件业务所需要的标准时间×业务件数)÷每人的上班时间(包括合理的加班时间)因此,在进行人员设置的时候,如何设定“完成一件业务所需要的标准时间”是要点。特别是白领的业务本身很少会出现单纯的固定处理(单纯的反复操作),而且即使假定是固定处理,由于前部门的异常原因导致本部门业务的意外突发情况,使得本部门很难定义绝对正确的最标准时间。所以劳资双方一同商议从而决定“接受度高”的标准业务时间,在运用层面上来看是十分必要的。根据以上说法,除了特殊情况以外,一般不用秒表测定等直接时间观测方法。
根据自我申告结果进行设定
合理的业务时间,是通过以下的时间比较找出彼此的相关性,合理地制定彼此都可以接受的时间值。
(A)过去的劳动时间实绩
(B)过去的理论业务时间=Σ假定最合理时间 (自我申告)×过去的业务件数
以通过申告得到的数值为基础的话,特别能够提升业务负责人方面的认同。另外,从JMAC的经验角度出发,验证(A)(B)的相关性,确保申告值的合理性。
在JMAC,以业务盘点(业务的大中小分类)为基础,通过每件业务的业务时间(自我申告)、过去的业务件数(实绩)、过去的上班时间(实绩)3个方面来决定最合适的人员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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